(記者 葛利利 通訊員 陳莎莎)近日,咸安一房產中介公司員工張某自稱有內部關系,可低價幫助購房者購買公租房名額,繼而騙取購房者買房款兩萬余元,最終張某還是栽在咸安警方手里,被警方刑事拘留。警方提醒,申請公租房必須符合相關條件,遇到收好處費一定要警惕。
李女士(化名)一直在咸寧打工,沒有自己的固定住房,需要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。2019年底,李女士在租房時,結交了張某。張某于是主動向李女士表示,自己有內部“關系”,可以幫忙申請公租房,且租滿5年后可以以1000元/平方米的價格購得該公租房,只是需要一定的“打點費”。
“我看到他是房產中介的老員工了,就對他說的話深信不疑?!崩钆空f,她一直在尋找機會買公租房或者福利房。她特意詢問公租房是否可以在溫泉某小學附近,張某都一一承諾答應。隨后,張某便帶著李女士約見了一位“房產部門領導”,“房產部門領導”對李女士的需求滿口答應,并表示最快在2020年年初,她就可以入住公租房。
與“領導”見面后,李女士仿佛吃了定心丸,分兩次給張某微信轉了兩萬余元“打點費”。然而,給錢之后,張某一直推托“房子的手續(xù)在辦”,房子卻一直沒下來。到今年2月,張某又以疫情為由,宣稱要等到疫情過后才能辦理。6月份,李女士找張某詢問房子進展時,發(fā)現張某將她微信號拉黑,電話也打不通。
李女士找到張某所在房產中介公司詢問,發(fā)現張某今年一直未在公司上班,李女士只好報警。巧合的是,報警后沒多久,李女士在一次回家途中,無意中發(fā)現了張某的身影,李女士立即上前扯住張某并報警,民警隨即趕到將張某帶到派出所。
經審訊,張某交代了詐騙李女士的事實。據張某供述,近段時間,他手頭緊想找點錢花,正好李女士來找他詢問租房事宜,他就宣揚可以找私人關系,幫助李女士辦理公租房,從而騙取“打點費”。目前,張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,追回的贓款已退還受害人,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文章來自: 咸寧新聞網 http://www.xnnews.com.cn
原文參考:http://news.xnnews.com.cn/shxw/202007/t20200713_2149120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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